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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不验房 装好两月不敢住本报讯(记者 时新) 新房装好近两个月,业主却因装饰公司未验收不敢入住——因为合约上写得明白:未验收擅自入住将视为验收合格。
新房拖了一个月才完工 2007年6月,韩女士在大渡口某小区买的两室两厅的房子终于拿到了钥匙,当月30日,韩女士就跟程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约进行装修。 “合约上写着完工就验收。”韩女士称,“8月30日就该完工了,却推迟到了9月20日。”装好后,夫妻俩迟迟没等来装修公司,韩女士致电装修公司,对方都称工作很忙将会处理。 两个月没验业主发通牒 “合约上标明: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韩女士无奈地说,“入住后视为自动验收,出现问题谁负责?”据她称,目前已经发现有水管漏水了。前几天,韩女士咨询了市装饰协会,对方称可先给装修公司发函告知,出现的后果将由装修公司承担。11月1日,韩女士发了函。 一天内 装饰公司先说验收了又称没验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程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程经理。“已经验收了,正在做清洁。”程经理称。但韩女士却称自己一点都不知情。 记者看到,合约上写明,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合约上有四张表格,我一张都没有签。”韩女士称。 稍晚一些时候,程洹装饰公司的程经理又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们的确没有验收,今天一早会派人去验。 特别提醒 送达函后3天可入住 重庆市装饰协会副秘书长韩波称,如果是装修公司故意不验收,业主应向装修公司发出书面函,函到达3天后业主就可以入住。(时报通66099999感谢韩女士提供新闻线索) 上一篇:木地板价格攀升专家支招节能装修 下一篇:现代人装修的十大通病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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