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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0水性涂料涂饰工程】10 装 饰 工 程 10.1 一 般 规 定 10.1.1 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0.1.2 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涂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工春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吕合格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施工记录。 10.1.3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平方米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平方米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平方米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0.1.4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涂饰工程每100平方米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平方米。 2 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 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漆。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定内用腻子》(JG/T 3049)的规定。 5 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10.1.6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 10.1.7 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10.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10.2.1 本节适用于乳涂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 控 项 目 10.2.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2.3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10.2.4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2.5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10.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6的规定。 图片:
表10.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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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符合表10.2.7的规定。 表10.2.7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图片:
10.2.8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2.8的规定。 表10.2.8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10.2.9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10.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10.3.1 本节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 控 项 目 10.3.2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10.3.3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10.3.4 浴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0.3.5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 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10.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6的规定。 图片:
表10.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10.3.7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7的规定。 图片:
表10.3.7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上一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1 裱糊与软包工程】 下一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9 幕墙工程】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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