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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与审美感的关系审美感,即人对美的主观感受、体验与评价,是一种赏心悦目和怡情的心理状态,是构成审美意识的基础和核心,同时美感又是创造美的心理基础。审美感认识和其他认识一样,都是以感性认识为基础。人要认识对象的美,必须以直接的方式去感知对象。如感知对象的形体、色彩、韵律、线条、质地等。因为美的事物都有一定的可感知的外貌特征与形象。但美感又不同于一般的感性认识,它还包含着理性认识的内容。因为美的事物不仅具有感性形象和漂亮的形式,而且还有丰富的内在本质和一定的生活内涵。 室内设计的空间环境是否给人以美感,首先要看这项设计是否符合空间的用途和性质。美的空间必须具备合适的形态比例、相宜的空间尺度、合适的材料、使用方便的设备以及光源和色彩的和谐。美和用是联系在一起的,不符合用的设计是很难感到美的,这就是美的实用性反致。其次要看设计的空间环境是否符合形式美的原则。室内设计要给人以美的感受,关键在于室内的各种形式要素要符合形式美的原则。实践证明,一件好的设计作品必须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对于室内设计来说就是功能与形式美的统一。功能是内容,形式是内容的外在表现。如用符合使用功能,符合人体工程学、生理学、心理学的原则指导设计;用对比、韵律、节奏、形、色、线、材质等手段处理外在形式。同时注重空间的节奏、形式风格的统一、陈设品的选择、布置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创造美的空间环境,满足人的生理及心理的需求,给人以美的感受。 上一篇:室内自然采光常用的形式有哪些? 下一篇:管理人员办公室设计的室内设计应注意事项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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