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 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张宜 张晓微 孙兰 李雪佩 张文才 陈琪 成彦 温伯银 赵济安 瞿二澜 朱立彤 刘侃 陈汉民
目次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与缩略词
3系统设计
3.1系统构成
3.2系统分级与组成
3.3缆线长度划分
3.4系统应用
3.5屏蔽布线系统
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
3.7工业级布线系统
4系统配置设计
4.1工作区
4.2配线子系统
4.3干线子系统
4.4建筑群子系统
4.5设备间
4.6进线间
4.7管理
5系统指标
6安装工艺要求
6.1工作区
6.2电信间
6.3设备间
6.4进线间
6.5缆线布放
7电气防护及接地
8防火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1.0.3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并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综合布线系统应与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等统筹规划,相互协调,并按照各系统信息的传输要求优化设计。
1.0.5综合布线系统作为建筑物的公用通信配套设施,在工程设计中应满足为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业务的需求。
1.0.6综合布线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经过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
1.0.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 布线cabling
能够支持信息电子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插软线和连接器件组成的系统。
2.1.2 建筑群子系统campus subsystem
由配线设备、建筑物之间的干线电缆或光缆、设备缆线、跳线等组成的系统。
2.1.3 电信间telecommunications room
放置电信设备、电缆和光缆终端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专用空间。
2.1.4 工作区work area
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
2.1.5 信道channel
连接两个应用设备的端到端的传输通道。信道包括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
2.1.6 链路link
一个CP链路或是一个永久链路。
2.1.7 永久链路permanent link
信息点与楼层配线设备之间的传输线路。它不包括工作区缆线和连接楼层配线设备的设备缆线、跳线,但可以包括一个CP链路。
2.1.8 集合点(CP)consolidation point
楼层配线设备与工作区信息点之间水平缆线路由中的连接点。
2.1.9 CP链路cp link
楼层配线设备与集合点(CP)之间,包括各端的连接器件在内的永久性的链路。
2.1.10 建筑群配线设备campus distributor
终接建筑群主干缆线的配线设备。
2.1.11 建筑物配线设备building distributor
为建筑物主干缆线或建筑群主干缆线终接的配线设备。
2.1.12 楼层配线设备floor distributor
终接水平电缆j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子系统缆线的配线设备。
2.1.13 建筑物入口设施building entrance facility
提供符合相关规范机械与电气特性的连接器件,使得外部网络电缆和光缆引入建筑物内。
2.1.14 连接器件connecting hardware
用于连接电缆线对和光纤的一个器件或-组器件。
2.1.15 光纤适配器optical fibre connector
将两对或-对光纤连接器件进行连接的器件。
2.1.16 建筑群主于电缆、建筑群主干光缆campus backbone cable
用于在建筑群内连接建筑群配线架与建筑物配线架的电缆、光缆。
2.1.17 建筑物主干缆线building backbone cable
连接建筑物配线设备至楼层配线设备及建筑物内楼层配线设备之间相连接的缆线。建筑物主干缆线可为主干电缆和主干光缆。
2.1.18 水平缆线horizontal cable
楼层配线设备到信息点之间的连接缆线。
2.1.19 永久水平缆线fixed herizontal cable
楼层配线设备到CP的连接缆线,如果链路中不存在CP点,为直接连至信息点的连接缆线。
2.1.20 CP缆线cp cable
连接集合点(CP)至工作区信息点的缆线。
2.1.21 信息点(TO)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
各类电缆或光缆终接的信息插座模块。
2.1.22 设备电缆、设备光缆equipment cable
通信设备连接到配线设备的电缆、光缆。
2.1.23 跳线jumper
不带连接器件或带连接器件的电缆线对与带连接器件的光纤,用于配线设备之间进行连接。
2.1.24 缆线(包括电缆、光缆)cable
在一个总的护套里,由一个或多个同-类型的缆线线对组成,并可包括一个总的屏蔽物。
2.1.25 光缆optical cable
由单芯或多芯光纤构成的缆线。
2.1.26 电缆、光缆单元cable unit
型号和类别相同的电缆线对或光纤的组合。电缆线对可有屏蔽物。
2.1.27 线对pair
一个平衡传输线路的两个导体,一般指一个对绞线对。
2.1.28 平衡电缆balanced cable
由一个或多个金属导体线对组成的对称电缆。
2.1.29 屏蔽平衡电缆screened balanced cable
带有总屏蔽和/或每线对均有屏蔽物的平衡电缆。
2.1.30 非屏蔽平衡电缆unscreened balanced cable
不带有任何屏蔽物的平衡电缆。
2.1.31 接插软线patch calld
一端或两端带有连接器件的软电缆或软光缆。
2.1.32 多用户信息插座muiti—user 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
在某-地点,若干信息插座模块的组合。
2.1.33 交接(交叉连接)cross—connect
配线设备和信息通信设备之间采用接插软线或跳线上的连接器件相连的-种连接方式。
2.1.34 互连interconnect
不用接插软线或跳线,使用连接器件把-端的电缆、光缆与另-端的电缆、光缆直接相连的-种连接方式。
2.2 符号与缩略词
英文缩写
|
英文名称
|
中文名称或解释
|
ACR
|
Attenuation to crosstalk ratio
|
衰减串音比
|
BD
|
Building distributor
|
建筑物配线设备
|
CD
|
Campus Distributor
|
建筑群配线设备
|
CP
|
Consolidation point
|
集合点
|
dB
|
dB
|
电信传输单元:分贝
|
d.c.
|
Direct current
|
直流
|
EIA
|
Electronic Industries Association
|
美国电子工业协会
|
ELFEXT
|
Equal level far end crosstalk attenuation(10ss)
|
等电平远端串音衰减
|
FD
|
Floor distributor
|
楼层配线设备
|
FEXT
|
Far end crosstalk attenuation(10ss)
|
远端串音衰减(损耗)
|
IEC
|
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
|
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
|
IEEE
|
The 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
|
美国电气及电子工程师学会
|
IL
|
Insertion 10SS
|
插入损耗
|
IP
|
Internet Protocol
|
因特网协议
|
ISDN
|
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network
|
综合业务数字网
|
IS0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
|
国际标准化组织
|
LCL
|
Longitudinal to differential conversion lOSS
|
纵向对差分转换损耗
|
0F
|
Optical fibre
|
光纤
|
PSNEXT
|
Power sum NEXT attenuation(10ss)
|
近端串音功率和
|
PSACR
|
Power sum ACR
|
ACR功率和
|
PS ELFEXT
|
Power sum ELFEXT attenuation(10ss)
|
ELFEXT衰减功率和
|
RL
|
Return 1oss
|
回波损耗
|
SC
|
Subscriber connector(optical fibre connector)
|
用户连接器(光纤连接器)
|
SFF
|
Small form factor connector
|
小型连接器
|
TCL
|
Transverse conversion lOSS
|
横向转换损耗
|
TE
|
Terminal equipment
|
终端设备
|
TIA
|
Tele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
|
美国电信工业协会
|
UL
|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安全标准
|
Vr.m.s
|
Vroot.mean.square
|
电压有效值
|
3 系统设计
3.1系统构成
3.1.1综合布线系统应为开放式网络拓扑结构,应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多媒体业务等信息的传递。
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宜按下列七个部分进行设计:
1工作区: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TE)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由配线子系统的信息插座模块(TO)延伸到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缆线及适配器组成。
2配线子系统: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模块、信息插座模块至电信间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和光缆、电信间的配线设备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等组成。
3干线子系统:干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至电信间的干线电缆和光缆,安装在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4建筑群子系统: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多个建筑物之间的主干电缆和光缆、建筑群配线设备(CD)及设备缆线和跳线组成。
5设备间:设备间是在每幢建筑物的适当地点进行网络管理和信息交换的场地。对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电话交换机、计算机主机设备及入口设施也可与配线设备安装在-起。
6进线间:进线间是建筑物外部通信和信息管线的入口部位,并可作为入口设施和建筑群配线设备的安装场地。
7管理:管理应对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进线间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模块等设施按-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
3.1.3综合布线系统的构成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综合布线系统基本构成应符合图3.1.3-1要求。(图略,见附件)
注:配线子系统中可以设置集合点(CP点),也可不设置集合点。
2综合布线子系统构成应符合图3.1.3—2要求。 (图略,见附件)
注:1图中的虚线表示BD与BD之间,FD与FD之间可以设置主于缆线。
2建筑物FD可以经过主干缆线直接连至CD,TO也可以经过水平缆线直接连至BD。
3综合布线系统入口设施及引入缆线构成应符合图3.1.3-3的要求。 (图略,见附件)
注:对设置了设备间的建筑物,设备间所在楼层的FD可以和设备中的BD/CD及人口设施安装在同一场地。
3.2系统分级与组成
3.2.1综合布线铜缆系统的分级与类别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表3.2.1铜缆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
系统分级
|
支持带宽(Hz)
|
支持应用器件
|
电缆
|
连接硬件
|
A
|
100K
|
|
|
B
|
1M
|
|
|
C
|
16M
|
3类
|
3类
|
D
|
100M
|
5/5e类
|
5/5e类
|
E
|
250M
|
6类
|
6类
|
F
|
600M
|
7类
|
7类
|
注:3类、5/5e类(超5类)、6类、7类布线系统应能支持向下兼容的应用。
3.2.2光纤信道分为OF-300、OF-500和OF-2000三个等级,各等级光纤信道应支持的应用长度不应小于300m、500m及2000m。
3.2.3综合布线系统信道应由最长90m水平缆线、最长10m的跳线和设备缆线及最多4个连接器件组成,永久链路则由90m水平缆线及3个连接器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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