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讲解:吴湘琴
前言
一. 修订的依据及编号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修订。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
二.GB50300-2001执行时间及废除标准
GB50300-2001,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212号通知,于200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三.GB50300-2001宣贯、培训
1. 建设部在全国分片区举办新版系列验收规范培训班。
2. 云南省的宣贯、培训
四.验收标准、规范演变过程简介
(一)验收标准的演变
1. 66标准:编号GBJ22-66。
1966年由原建筑工程部批准试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试行办法》七条
2)分项工程16个分项
3)分项工程内容由质量要求、检验方法、质量评定组成。
4)使用时间8年。
2. 74标准:1974年6月由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重新修订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编号为TJ301-74系列标准。
1) 试行办法改为总说明
2) 适用范围广泛
包括建筑工程TJ301—74
管道工程TJ302—74
电气工程TJ303—75
通风工程TJ304—74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
工业管道设备安装工程TJ307—77
自动仪表安装工程TJ308—77
工业窑炉砌筑工程TJ309—77
容器工程TJ306—77
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TJ321—76等。
3) 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增至32个。
4) 分项工程内容由主要项目、一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组成。
5) 标准中采用“必须”、“不得”、“应”、“不应”的用词。
6) 使用时间14年。
3. 88标准:1985年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以(85)城科字第293号通知修订后定名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 系列标准包括:
统一标准GBJ300-88
建筑工程GBJ301—88
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GBJ302—88
建筑电气工程GBJ303—88
通风与空调工程GBJ304—88
电梯工程GBJ310—88
2)统一标准单独成册。
3)分项工程内容由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组成.
4)使用时间15年。
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演变
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是50年代中期由原国家建设委员会批准颁发。
2. 66规范:对暂行技术规范进行修订,将各篇章单列
土方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72年、82年直至99年不断地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五.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修订的指导思想及主要内容
(一) 修订的指导思想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16字原则。
1. 验评分离:
将验评标准中的质量检验与质量评定分开;
将验评标准中的质量检验与施工规范中质量验收相衔接;评定作为施工企业评价,行业推荐标准,政府认可。
2. 强化验收:
将施工验收规范中验收部分与评定标准中的质量检验内容合并,形成一个最低的质量标准。
1)强制性标准
2)质量只有一个合格等级
3)强化质量指标必须达到
4)增加检测项目
3. 完善手段:
完善施工工艺检测手段,完善验收检验方法内容,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和主观评价影响。
1) 完善材料、设备的检测
2) 改进施工阶段的试验
3) 开发竣工工程的抽测项目
4. 过程控制:
1) 各项制度的建立
2) 设置质量控制要求;
3)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是过程控制的最终结果。
(二) 修订的主要内容
1. 增加一定比例的质量管理内容。
2. 质量验收划分增加了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检验批。
3. 检验批只设2个质量指标: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4. 增加竣工项目的见证取样,检验资料核查,结构安全和功能质量抽测项目。
5. 增加施工过程工序的验收。
6. 落实工程质量终身制,具有可追溯性。
7. 只有一个质量合格等级。
8.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更加明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例;设计c25
砼试件mfcu=c26
fcu,min=c24
检测结果mfcu=c29
满足mfcu≥1.15fcu.k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设计∶c25
试件:mfcu=c26
fcu.Min=c24
检测结果:mfcu=c26
不满足mfcu≥1.15fcu.k
4)经返修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9. 抽样方案原则的提出。
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框架体系各规范名称: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1.建筑采暖与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42-2002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七.建筑工程验收规范的标准水平
1. 确定在全国管理先进水平上。
2. 质量等级只有一个合格,水平仍提高,幅度较大。
八.GB50300-2001章节内容
共分6章,45条,7个附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术语
第三章 基本规定
第四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第五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与组织
九.强制性条文
1. GB50300-2001强制性条文6条占13.33%
2. 強制性条文
1)是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行为的強制性技术
规定,是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各方执行工程建设的重点,也是政府对实施工程建设监督的依据。从技术上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建筑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2)凡是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均为強制性条文,必须
严格执行。它既是最重要的,又是最基本的,最低的要求。它涉及工程安全,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公益各方面最基本的要求。主要是考虑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允许出现重大事故、恶性事故以及涉及消防、环保、健康等事故。
3. 既是最重要的,又是最低要求,涉及工程安全、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公益各方面的最低要求。
十.标准规范基础知识
按《国家标准法化》规定,我国标准规范等级分为四级:
1. 国家标准GB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2. 行业标准JGJ在全国某一行业使用。
3. 地方标准DB在本省的范围内使用。
4. 企业标准QB在本企业内使用。
按标准属性分及代号
强制性标准GB,JGJ,DB。
推荐性标准GB/T,JGJ/T,DB/T。
协会标准属推荐性标准,CECS。
企业标准必须严于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十一.GB50300-2001学习时间:半天
十二.学习方法:上课、自学、讨论。
十三.学习目的:1.掌握、熟悉、运用验收规范.
2.取得上岗证
十四.教科书及参考书
1. GB50300-2001
2. 云南省建筑企业专职质检员培训教材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用表格.
第一章 总则
一. 编制宗旨: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不包括设计及使用中的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包括9个分部:
1.地基与基础工程
2.主体结构工程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4.建筑屋面工程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6.建筑电气工程
7.通风与空调工程
8.电梯工程
9.智能建筑工程
第二章 术语
一. 列出17个术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返修、返工等。
二.术语是从统一标准的角度赋予其涵义的,方便各章节引用,涵义不一定是定义。
第三章 基本规定
一.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3.0.1条
1. 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2.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 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4.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附录A表A.0.1
施工单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作出检查结果。
二.施工质量控制:3.0.2条
1. 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进行现场验收
2. 涉及安全、功能的产品,按各专业验收规范进行复检
3. 工序质量控制
4. 各相关专业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
三.施工质量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3.0.3条强制性条文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勘察是指地质勘察报告。
设计文件是各专业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等。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有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见证取样;1)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
2)主要材料:鋼材、水泥、碎石、砂、防水材料等。
3)试块:混凝土、砂浆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四.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抽样方案的选择3.0.4条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
2.一次、二次或多次
3.调整型
4.全数检查
5.有效的实践经验检查。
五.检验批抽样方案时:
1.对生产方风险(错判概率α)、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α不宜超过5%
2.使用方风险(漏判概率β)
主控项目β不超过5%,一般项目β不超过10%第四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二.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原则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原则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四.分项工程划分原则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五.检验批的划分
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六.室外工程划分原则按本标准附录C采用
第五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一. 检验批合格质量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善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规定。
2.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 质量资料完整。
3.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测试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1. 所含分部(子分部)验收合格。
2. 质量资料完整。
3. 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五.提示点:
1. 全面评价,有一结论。
2. 观感检查提示点。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一. 检验批、分项、分部已介绍
二.单位工程:6.0.3条强制性条文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验收报告,经监理总监审查,报建设单位。
三.6.0.4条强制性条文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成立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五方的验收机构,验收会议上宣布验收机构成员名单及验收程序等。
质监单位对验收组织形式、程序及执行验收规范进行现场监督。
四.分包单位工程完成后,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五.6.0.7条强制性条文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附设计、勘察的质量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总结,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等。
六.有关表格说明。
1.八位编码
2.表格提示点
未完,另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和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本文地址:http://www.shzhuangxiugs.com/article.asp?id=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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