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修施工的基本要求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严禁在预制混凝上空心楼板上打孔安装埋件。 4、施工中,严禁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改变房间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擅自拆改燃气、暖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5、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6、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7、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应从户表以后设立临时施工用电系统。 8、施工现场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临时用水管不得有破损、滴漏。 暂停施工时应切断水源。 上一篇:文明施工和现场环境的要求 下一篇:墙纸粘贴步骤及窍门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