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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质隔墙工程一般规定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和玻璃隔墙等非承重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 2、轻质隔墙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轻质隔墙材料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表面和边角。应防止受潮变形。 4、当轻质隔墙下端用木踢脚覆盖时,饰面板应与地面留有20~30mm缝隙;当用大理石、瓷砖、水磨石等做踢脚板时,饰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应严密。 5、板材隔墙、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6、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7、接触砖、石、混凝土的龙骨和埋置的木楔应作防腐处理。 8、胶粘剂应按饰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置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决定。 上一篇:固定木隔断墙面木夹板 下一篇:室内空气污染与健康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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