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第3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学研究院主编的《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业经审查,现为行业标准,编号JGJ7190,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起施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 一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洁净室(含装配式洁净室,下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统一施工验收要求,统一检测方法,做到保证工程质量、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安全操作,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工业洁净室和一般生物洁净室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有生物学安全要求的特殊生物洁净室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洁净室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没有图纸和技术要求的不能施工和验收。 第104条洁净室施工前应制订详尽的施工方案和程序,施工中各工种之间应密切配合,按程序施工。先行施工的工种,不得妨碍后续的施工。 第105条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鉴定证明文件。对质量有怀疑时,必须进行检验。过期材料不得使用。 第106条洁净室施工过程中,应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进行中间检验验收,并记录备案。
第二章 建筑装饰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应于屋面防水工程和外围护结构完成,外门、外窗安装完毕,主体结构验收后进行,其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安装,缝隙密封,以及各种管线、照明灯具、净化空调设备、工艺设备等与建筑的结合部位缝隙的密封作业。 第212条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进度安排应与其他专业工种制订明确的施工协作计划,按程序施工,互相配合。施工主要程序见附录二。 第213条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和《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9的要求外,还应保证施工的气密性,减少施工作业的发尘量和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有防腐蚀要求时,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
J212的规定。 第二节 材料要求 第221条用于洁净室嵌缝的弹性密封材料及防尘涂料必须有注明成份、品种、出厂日期、贮存有效期和施工方法的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书。不得使用过期产品和未经鉴定的产品。 第222条洁净室涂料地面水泥砂浆基底的水泥标号不得低于425号;水磨石地面应现浇,所用小石子直径为6~15mm,水磨石细磨后,宜用不挥发的护面材料打涂。 第223条洁净室墙面和吊顶的抹灰,应为高级抹灰,养护时间应充分。不得采用受热、湿影响产生变形、霉变、粉化的材料。 第224条洁净室使用的木材的含水率不应大于16%,并且不得外露使用;石膏板、胶合板和木龙骨应做防潮处理,或采用防水石膏板;生物洁净室不应使用木材和石膏板作表面装饰材料。
第三节 构造与装饰要求
第231条预埋在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墙体上的铁件、木框等应牢固,木砖和木框应做防腐处理,预埋铁件外露部分和吊杆支架应做防锈或防腐处理。 第232条不同材料相接处采用弹性材料密封时,应预留适当宽度和深度的槽口或缝隙,见图232。 图232缝隙密封宽度 1弹性密封材料;2 钢窗框;3 窗台板;4设备外框;5 钢龙骨隔墙 第233条所有建筑构配件、隔墙、吊顶的固定和吊挂件,应与主体结构相联,不应与设备支架(如传送带吊杆、风管吊杆以及有振动的设备)和管线支架相联接。 第234条建筑装饰及门窗的缝隙应在正压面密封。 第235条改建工程在隔墙拆移、打洞、管线穿墙和穿楼板等施工后,应修补牢固,表面进行相应装饰,防止积尘掉灰。 第236条管线隐蔽工程应在管线施工完成并进行试压验收后进行。管线穿墙、穿吊顶处的洞口周围应修补平齐,严密,清洁,并用密封材料嵌缝。隐蔽工程的检修口周边应粘贴气密性密封垫。 第237条洁净室地面垫层下应铺设04~06mm厚的防水薄膜作防潮层,接头处搭接50mm,用胶带粘牢;混凝土浇筑时分仓线不宜通过洁净室。施工卷材和涂料的基底含水率不应大于6~8%。 第238条踢脚板部分施工时应与墙面平齐或略缩进2~3mm。当踢脚板与地面材料相同时可做成小圆角,其圆角半径R应大于等于50mm;当踢脚板与地面材料不同时,应用弹性材料嵌固。见图238。 图238踢脚板部分做法 1踢脚板;2 密封嵌固材料 第239条洁净室的装饰表面质量应符合表239的规定。 第四节 施工要求 第241条建筑装饰工程必须与各专业工种间制定严格的施工程序,一般依次为:留洞打底、各专业安装、内门窗安装、修补洞口及周边、基层打底、饰面抹灰和罩面板工程、嵌缝处理、油漆刷浆工程和裱糊工程。 第242条在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清扫灰尘,对隐蔽空间(如吊顶和夹墙内部等)还应做好清扫记录。 第243条应保护已完成的装饰工程表面,不得因撞击、敲打、踩踏、多水作业等造成板材凹陷、暗裂和表面装饰的污染。 第244条对已安装高效过滤器的房间,不得进行有粉尘的作业。 第245条塑料板材或卷材面层铺贴前应预先按规格大小、厚薄分类,板材或卷材与地面之间应满涂粘接剂,表面赶平,不得漏涂或残存空气。 第246条密封胶嵌固前,应将基槽内的杂质、油污剔除干净,并保持表面干燥。 第247条洁净室临时设置的设备入口不用时应封闭,防止尘土杂物进入。 第248条施工现场应保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对于改建工程,应查明和切断原有电源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管线后方可施工。对工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腐蚀性液体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节装配式洁净室的安装 第251条装配式洁净室的安装,应在装饰工程完成后的室内进行。室内空间必须清洁、无积尘,并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对零部件和场地随时清扫、擦净。 第252条施工安装时,应首先进行吊挂、锚固件等与主体结构和楼面、地面的联结件的固定。 第253条地面面层必须平整,其不平整度不应大于01%。在做卷材面层或涂料面层时应考虑与垂直壁板交接处的密封。 第254条壁板安装前必须严格放线,墙角应垂直交接,防止累积误差造成壁板倾斜扭曲,壁板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2%。 第255条吊顶应按房间宽度方向起拱,使吊顶在受荷载后的使用过程中保持平整。吊顶周边应与墙体交接严密。 第256条安装过程中不得撕下壁板表面塑料保护膜,禁止撞击和踩踏板面。 第257条各种构配件和材料应存放在有围护结构的清洁、干燥的环境中,平整地放置在防潮膜上。 上一篇: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下一篇:洁净室标准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